使用方法:
1、投加量视处理水质的不同而确定,一般给水净化投加量约为:液体产品5-100克/吨,固体2-30克/吨(以商品计),可通过烧杯试验决定。
2、配制:可直接加入水中,也可用稀释后加入水中,加水量可按投加量和处理水量决定,加水后应搅拌均匀。
注意事项:
1、不同厂家或不同牌号的水处理药剂不能混合,并且不得与其它化学药品混存。
2、原液和稀释液稍有腐蚀性,但低于其它各种无机混凝剂。
3、产品有效贮存期:液体半年,固体一年。固体产品潮后仍然可使用。
4、本产品经合理投加,净化后水质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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